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防法修订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防法修订草案

据新华社报道,北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0月 13 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 164 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作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增加激励措施鼓励专利权人自愿实行开放许可,明确相关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范围等。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出口管制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对出口管制相关制度予以完善,明确了管制物项的范围等。

宪法法律委认为上述法律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国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委托,中央军委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魏凤和作了说明。会议审议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海警法草案的议案。受中央军委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王宁作了说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 · 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订草案)》从现行法的 12 章共 70 条,拟修改为 12 章共 73 条,其中修改 50 条,增加 6 条,删除 3 条,并在 10 月 21 日至 11 月 19 日期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草案调整了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添加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的部分,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在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方面,修订草案提出了“完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的新要求。而在国家对国防科研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和计划调控的基础上,还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来源: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