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完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27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工作,统一由省级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与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组织治理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工作的要求,鼓励和引导我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联盟定位和任务

(一)功能定位。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产业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利益高度关联的市场主体,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维护产业整体利益,以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和战略运用为纽带,自愿结盟形成的协同发展联合体。大力推动联盟健康有序发展,是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任务,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强链”行动部署的现实要求,也是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对于我省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提升重点产业的创新力竞争力控制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联盟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建立“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分析产业全球知识产权布局和竞争格局,实施专利导航,指引产业创新发展;构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池,推动知识产权交叉许可、集中许可或商业运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开展产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建立知识产权维权基金,组织应对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增强产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研究发布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交流活动,提升相关主体知识产权意识和水平等。

二、扎实做好联盟备案和管理

(一)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统筹推进全省联盟建设工作,负责联盟的备案和管理,具体工作由产业促进处承担。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积极引导和推动本地区联盟建设,加强对联盟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做好相关工作,引导联盟健康发展、规范运行。

(二)申请备案。本省企事业单位发起组建或在本省登记注册的联盟,应当在组建之日起1个月内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12家联盟(名单见附件1)无需重新备案,自动转归省知识产权局管理;已实际运行但尚未备案的联盟,请于2021年4月底前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联盟填写《江苏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申请书》(附件2),经所在地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符合条件的,省知识产权局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纳入统一管理。

(三)登记注册。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联盟,应当根据自身性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并在登记注册完成后10天内,填写《江苏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3),与登记注册批复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联盟,应当依法依规制定联盟章程,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公开化、责任化、清单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12家联盟,应当对照上述要求,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登记注册和报告工作。

(四)重大事项报告。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以下简称“备案联盟”)会员大会换届、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及成员单位等发生变化,或者组织举办对行业、地方具有重大意义或重要影响的活动,应当在10天内将《江苏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3)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备案联盟应当定期开展工作梳理和小结,并于每年12月底以前将本年度联盟工作情况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五)日常监管。联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范,接受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可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附件4)开展工作。联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战略”等字样,不得擅自以党和国家机关的名义、“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以联盟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不得刻制印章。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引导联盟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发现联盟存在组织管理散乱、涉嫌违法乱纪等问题的,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取缔,并及时报省知识产权局撤销备案。

三、大力推动联盟建设和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联盟工作,将联盟作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筑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建立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民政、经济、科技等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自愿参与、自律共治,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统筹推进联盟建设。省知识产权局将建立联盟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将联盟建设情况作为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研究制定推动本地区联盟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联盟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活动,引导产业发展基金等向联盟建设倾斜,鼓励社会资本或企业自发建立产业知识产权维权基金。省知识产权局将强化政策集成,综合运用资金引导、绩效评价、项目倾斜等方式扶持联盟发展,对运行良好、成效突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联盟予以激励。

(三)聚焦重点产业。联盟建设应当体现我省产业特色和产业优势,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特别是50条重点产业链,汇集产业上下游企业和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进行组建。各地要充分运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园区的产业集聚优势,注重发挥产业龙头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的产业带动作用,积极引导有关单位围绕重点产业链发起组建。力争到2025年实现优势产业链知识产权联盟全覆盖。

(四)注重工作实效。各地要在充分调研本地区产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合理规划联盟布局,因地制宜推进联盟建设,引导联盟及时登记注册和申请备案。对进入实际运行阶段的联盟,要持续给予政策扶持和管理监督,指导其面向联盟成员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通过扎实有效的联盟工作,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强链”作用,推动重点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为我省在新发展阶段“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

1.江苏省已备案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名单

2.江苏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申请书

3.江苏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重大事项报告表

4.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产业促进处 朱一华 025-83236376)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