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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防科工办2016年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
更新时间:2017-6-21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党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实施军民融合发展 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为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竞进提质、 升级增效”的经济工作总要求,促进湖北国防科技工业转型 升级,根据《2016 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科 工计〔2016〕204 号)、2016 年省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工作要点和 2016 年办机关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湖北国防科技工业走在前列的发展目标,以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加强规划引领、密切战略合作、推动协同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园区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推进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二、行动目标

1、落实政策规划。印发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出台《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关于推进军民深度融

合发展的意见》,建立组织实施体系,落实有关改革政策措施,使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方向更为明确,发展的重点更加突出,部门间协调合作进一步加强。

2、促进产业发展。以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和光电子信息产业为重点,推进一批关键项目和示范园区建设,通过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跟踪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使得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和效益有所提升。

三、重点任务及部门分工

(一)加强规划引领,推进政策落实。

1.印发和宣贯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航空产业、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组织推进实施。(发展计划处、军民产业结合处、船舶处)

2.争取出台《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关于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发展计划处、秘书处)

3.完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2015 年版)的宣贯培训,做好新旧版目录的平稳过渡工作。(科技质量处)

4.指导涉军企业改制上市,举办湖北涉军企业改制上市业务培训班,讲解国家有关涉军企业改制上市的管理制度。(军民产业结合处)

5.按国家局要求落实军品增值税政策,组织报送民口单位军品增值税合同清单。(发展计划处)

(二)密切战略合作,强化高层对接。

6.推进并落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争取在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点、武汉商业航天产业基地、湖北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湖北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高校国防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高分数据应用示范与推广等方面得到支持。深化央企军工集团与我省的战略合作,争取更多的军工项目和军民结合产业化项目在鄂投资建设。(发展计划处、军民产业结合处、船舶处)

7.积极推进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涉密信息异地查询点的建设工作,引导省内优势民企利用两大信息平台获取军品市场信息,组织开展军民互动的供需对接活动。(军民产业结合处、科技质量处)

(三)推动协同创新,促进技术转化。

8.组织召开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工作座谈会,研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工作机制;以军民两用技术为突破口,积极推动建立一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军民产业结合处、科技质量处)

9.收集和掌握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新型、前沿科技成果及项目,建立科技成果项目库。贯彻落实国家国防科工局关于科技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军民科技融合。(科技质量处)

10.征集省内优势技术与产品,配合国家国防科工局完成 2016 年度《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的编制工作。(军民产业结合处)

(四)优化发展环境,聚焦重点产业。

11.探索设立政府引导类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相关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组织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助推军工行业发展,缓解当前发展军民结合产业中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助推军工企业市场化改革,加快我省军民融合相关产业的发展。(发展计划处、军民产业结合处)

12.推进落实国家第四次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相关工作。(发展计划处)

13.优化涉军企事业单位安全环境,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周边环境安全保密管理的意见》(厅字〔2016〕1 号)的实施办法。(安全保密处)

14.稳步推进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加快湖北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国制造 2025 湖北行动纲要》中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领域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海洋核动力平台示范工程项目启动建设和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发展。(船舶处)

15.加快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以《湖北省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中规划的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跟踪推进,加快航空产业发展;推进武汉商业航天产业基地项目启动建设工作,谋划推进航天产业链重大项目;以宜昌、天门、保康等高分卫星遥感数据应用示范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高分卫星遥感数据的应用推广和产业培育工作。(军民产业结合处、发展计划处)

16.持续推进光电子信息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咨询,疏通民参军渠道,发现、谋划、推进一批光电子信息领域重大项目。(军民产业结合处)

(五)推进园区建设,强化示范作用。

17.积极协调配合“武汉东湖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争取国家支持,通过示范区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将示范区建成全国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的典型示范区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集聚区。(发展计划处、相关各处室)

18.加快推进襄阳航空航天工业园、孝感军民结合产业园、武汉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示范基地 3 个“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积极谋划建设一批省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军民产业结合处、船舶处)

(六)深入调查研究,服务企业发展。

19.认真组织实施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活动和行业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活动,把握发展脉搏,研究发展趋势,归纳发展问题,提出发展建议。(机关各处室)

20.密切跟踪在鄂军工单位和民口配套单位的经济运行及军品科研生产情况,调查了解企业困难和问题,通过“绿色通道”协调保障机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发展计划处、军民产业结合处,相关各处室)

四、进度安排

1.启动阶段(4 月):确定目标,征集办内各业务处室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意见,制定专项行动计划。

2.推进阶段(4-11 月):机关各有关处室按照分工,组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实施。

3.总结阶段(12 月):对专项行动计划的全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研究 2017 年专项行动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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