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位
围绕未来海军装备发展需求,通过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提高舰船行业技术水平和基础支撑能力。资助经费40万元,研究周期2年,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技术方案、软件、计算仿真模型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法人单位,原则上不受理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申报;
2、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但必须明确唯一责任单位,同一指南条目同一单位只能申报1项(包括联合申报项目);
3、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二)申请人
1、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
2、项目负责人限1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同一年度,每个申请人申请及在研的联合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1项;
3、申报项目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含技术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进度、成果形式、经费限额等要求;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申报单位可缩短研究进度;
4、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报单位和申请人。
三、申报流程
(一)指南对接
申报单位或申请人通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网查询指南信息后,如需指南需求对接咨询,可与指南对接联系人联系。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需提交申报单位信息表、申报项目信息表、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格式见附件2-4)。项目建议书封面及单位意见栏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严禁涉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命名规则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建议书”-申报单位简称。申报材料应在受理截止日前提交给指南对接联系人。
(三)申报时间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与结果公示
(一)评审程序
项目建议书评审分为初步审查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
1、初步审查
联合基金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初步审查和排序,选取前5名进入会议评审。以下情况视为初审不通过:
(1)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
(2)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
(3)项目研究目标、技术指标、预期成果等不符合要求,申报经费超过指南条目规定的经费限额。
2、会议评审
(1)联合基金办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建议书进行立项评审。立项评审主要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要求项目负责人采用PPT形式汇报,按专家质询、答辩、打分等程序进行(建议书专家评审打分表详见附件5)。
(2)会议评审材料要求
项目建议书纸质版一式10份,封面及单位意见栏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建议书电子版(word版)及汇报PPT光盘1份。
(二)结果公示
1、结果排名
评审满分为100分,每个项目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得分相同时,按主审专家打分高低排序。
2、结果公示
联合基金办将于评审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网站(www.cssc.net.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确定的承研单位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格式编制《联合基金项目任务书》并经专家评审,联合基金办与承研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装备预研中船集团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恺 010-88573295
周威 010-88573319
装备预研中船集团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