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技术指标 | 供货地点 |
1 | Barco Galaxy NW-12投影机灯泡 | 2KW氙气灯NW-12 | 2只 | 全新灯; 编号:R9843080 | 北京航天城 |
2 | Barco Galaxy NW-12投影机灯泡 | 2KW氙气灯NW-12 | 4只 | 翻新灯; 编号:R9843090 |
三、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送抵甲方指定地点。
四、报价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不得低于30天。
五、被询价供货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灯泡原厂授权且能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四)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1月18日08:30前。
(二)报价材料提交地点及方式
被询价供货单位派专人送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26号院。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参谋;
联系电话:010-66363095,18612109595。
七、报价材料要求
本次询价的甲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63920部队,乙方为被询价供货单位。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被询价供货单位可要求撤回或进行更改;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要求撤回或进行更改。
(一)报价材料组成
报价材料主要包括:委托与授权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询价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三个部分。
1.委托与授权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委托与授权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2.被询价供货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4)由相关单位出具的2014~2018年承担的同类装备研制或生产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项目承担数量及完成情况;
(5)本单位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以及被邀请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军队单位或军队直属单位若无上述(1)-(4)项材料,需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材料;若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过期但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项目报价文件包括:项目报价、供货周期、报价有效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附后。
(二)报价材料填写要求
1.填写要求
被询价供货单位报价文件封面标题:“ (单位名称) 参加某厅投影机灯泡购置项目报价材料”(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一号)。
文件封面均署名:被询价供货单位名称、编写时间。
应准确、清楚和完整地进行填写,被询价供货单位对报价陈述不清时,可另附纸进行陈述。
2.签章要求
报价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份数要求
报价材料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注明正本字样),副本伍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制品。副本与正本内容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封装要求
报价材料采用A4纸,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被询价供货单位公章。
(三)拒收或无效报价材料认定原则
1.对未按封装要求封装的,或者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报价材料,予以拒收;
2.被他人举报,经查实报价材料弄虚作假的,予以拒收;
3.对有涂改或者漏项的,认定为无效报价材料;
4.对不符合签字盖章要求的,认定为无效报价材料;
5.同一被询价供货单位对本项目同时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的,认定为无效报价材料;
6.产品主要指标、供货周期、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询价通知要求的,认定为无效报价材料;
7.被询价供货单位资质不满足询价公告相关要求的,认定为无效报价材料。
(四)成交标准
若满足询价公告要求的单位少于3家,此次询价无效。无以上情况发生时,满足下列条件者为此次询价成交供货单位:
1.报价材料真实有效;
2.主要指标、供货周期、生产能力、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经营信誉、财务资金状况等均符合询价公告要求;
3.报价最低单位,若出现2家(含)以上单位报价最低且相同,则售后服务承诺最优单位。
甲方将询价结果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并电话通知被询价供货单位,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本次询价工作即告结束。
(五)询价采购有关说明
1.供货要求
供货单位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供货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的货物,其规格型号应与报价材料上所载明的相一致,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2.售后服务
除采购内容中已明确的保修服务设备外,其它设备保修期均为1年,在设备保修期内供货单位要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接甲方维修通知后,供货单位应在48小时内上门提供服务。
3.合同价款支付比例
采购内容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清点齐套无误后支付供货单位30%合同款,验收合格后支付60%合同款,保修期满后支付10%尾款。
4.其它
⑴被询价供货单位如对《询价公告》有异议,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予以答复。对口头或逾期提出的异议,甲方可不予答复。
⑵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询价单位、被询价供货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询价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询价单位的主要权利
⑴制定询价公告;
⑵按法律和有关规定,审查被询价单位资质,并拒绝不符合询价资质的单位参加询价;
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询价小组。
2.询价单位的主要义务
⑴对被询价单位就询价事宜进行说明;
⑵为被询价单位创造平等的询价条件;
⑶为被询价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⑷受理质询。
(二)被询价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被询价单位的主要权利
⑴决定参加或不参加询价工作;
⑵向询价单位进行咨询;
⑶根据询价要求制定报价材料;
⑷在询价结果发布5个工作日内对询价不公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时,按规定程序向询价单位纪检部门书面投诉或提出复议申请。
2.被询价单位的主要义务
⑴及时如实提供询价单位询价资质证明;
⑵接受询价单位有关询价事宜的审查和评议;
⑶保守与询价产品有关的军事秘密;
⑷作为成交单位时,按照询价时所列各项内容、条件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