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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19-5-2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大做强军民融合产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9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2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牵引、政府主导、项目推动、领域拓展、军地双赢”基本原则,抢抓国家军工改制和军民融合战略发展机遇,充分利用我市军工和地方科技资源优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军民资源共享及技术和标准双向转移,推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有机融合、优势互补,扩大优势民品涉军规模和竞争能力,努力实现我市军民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分别创建省级以上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与示范企业10家以上和20家以上,新增“民参军”企业60家以上;打造成为全国军民融合数字产业发展先导区和全国军民融合智慧化应用示范区。力争在军民融合产业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平台建设、重点要素保障、重点产业协同创新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形成产业特色鲜明、核心竞争力强的军民融合产业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做强做大在杭军工企业。鼓励在杭央属军工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成熟技术为支撑,发挥在总体设计、工程研制、科研基础设施与试验检测手段等方面优势,积极承接国防科技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完成国家战略、国防安全和重大专项等各项任务。支持军工企业在促进重点产品规模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军品开发设计能力和总装、分系统集成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参与)

(二)积极推进与军工企业的战略合作。鼓励军工集团在杭设立研发机构和建设产业园区,建立完善“军转民”发展支持体系,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推动军工企业在杭发展。推进军工技术向民用产品转化,形成品牌与规模互动;助推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军民融合创新型企业,落实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投资促进局、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参与)

(三)建立相互协作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根据国家总体单位开展分系统和配套产品采购要求,支持总体和分系统单位根据军品任务的需要,将原材料、零部件以及中间的加工制造,采用许可证管理、招标订货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研制配套生产。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形成军品科研生产的“大协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保密局、市科委、市商务委参与)

(四)提升“民参军”规模和质量。发挥我市在智能安防、电子信息、网络通信、高端装备制造等方面的产业优势,积极承接国防高新工程、重大专项,争取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高企业研发能力、技术装备和大项目管理水平;鼓励系统集成、软件服务与开发、网络安全等领域企业参与军队信息化建设。抢抓深化“民参军”的契机,鼓励民企利用机制灵活、资本雄厚、技术领先优势,通过参加部队装备部门、总承包单位以及军工集团项目招投标活动,获取“军工证书”,快速进入军品供应链体系,扩大我市“民参军”主体规模。(责任单位:市保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参与)

(五)强化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发挥在杭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作用,开展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持在杭军工单位、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军民两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围绕国家安全和国防科技重大战略需求,组建国防关键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军工科技成果的应用与产业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参与)

(六)支持现代金融助力军民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资本参与军工改制进程,推动优势民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相互参股、兼并收购等多途径多形式进入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积极稳妥推动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将军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重组上市,提高军工企业自我造血功能,增强核心竞争力,开拓新的增长引擎。(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参与)

(七)打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平台。聚焦核心区域、企业和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融合)。积极开展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示范基地遴选和推荐工作。强化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企业和特色小镇培育,积极引导军民融合重大产业项目向基地或园区集聚,发挥其在加快推进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参与)

(八)加强沟通交流与精准对接。加强与国家、省级军民融合公共信息平台、军队科研机构、军民融合信息平台的沟通与联系,有效搭建军民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建立供需信息征集、发布与对接机制。掌握本地区民口前沿技术、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等资源信息,精准推送民参军技术和产品推荐目录、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定期召开“军转民”“民参军”双向对接活动,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提高在杭军民融合重点企业知名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投资促进局、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参与)

三、重点产业领域

(一)智能安防领域。重点突破4K以上超高清、光学透雾、全景超视角监控、热成像、生物识别及智能分析等关键技术,发展海量非结构化视频图像数据处理、视频监控云检索、高效编解码压缩、云存储、可视化管理等平台处理技术。发展三维空间技术、多功能安防机器人和无人机等,构建智能安防完整产业链,强化基础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专用集成电路及高端专用芯片领域。高标准建设国家“芯火”双创基地(平台)和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地,打造微波毫米波射频产业联盟军民深度融合全国示范点。重点突破高性能嵌入式CPU、北斗导航多模亚米级定位芯片、高端射频芯片、安防产品专用传感芯片、第五代移动通信(5G)通信射频前端芯片、图形图像处理器与引擎、数字音视频、智能监控及类脑人工智能芯片、安全存储专用芯片及军工信息处理专用芯片、近场通信(NFC)芯片、工业控制芯片、智慧家居信息处理与控制芯片、传感器及信息感知器件芯片等高端存储芯片。积极建设和引入封装测试生产线,突破板上芯片(COB)、倒装片(Flip)等封装技术,发展芯片封装和测试装备。

(三)航空航天领域。以“神舟”飞船、“天宫”空间实验室、“长征”运载火箭系列提供配套为重点,提高现有产品可靠性和适应性。加快现有航天通用、专用和特种电连接器以及航天高温材料、商用飞行器、无人机载设备、航空发动机加工制造等领域的发展。建设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航空航天产业园,提升飞机零部件、高端紧固件加工制造能力;加强飞机数字化装配技术输出、复合材料结构设计与制造技术输出的技术研究,在总装方面实现零的突破。打造建德航空小镇,高标准建设集研发、试验、装配、测试、维修、旅游于一体的低成本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引导、培育民用轻型飞机制造、通信导航设备制造、机场特种设备制造、飞机与机场设备维修等产业发展,逐步形成航空产业链。

(四)卫星应用与网络通信设备领域。依托浙江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微小卫星研究中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等,加强航天领域小型卫星、导航定位、通信传输及综合运用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合作,发展航天通信和存储设备等领域;在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二代导航工程为代表的国家宇航和武器型号建设中提供配套与服务。突破5G移动通信、核心路由交换、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量子通信、拟态网络、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核心技术,研发高端服务器、大容量存储、新型智能终端、新一代基站等设备,大力发展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统一威胁管理系统(UTM)等网络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动核心通信设备体系化发展与规模化应用。

(五)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突破燃气轮机、微波光子雷达、可再生能源、水声电子装备、舰船动力、低噪声专用泵组等高端装备关键技术,重点发展5—10万千瓦功率等级的燃气轮机及关键部件、海洋核动力平台专用发电机组、专用汽轮机组和专用泵阀、模块化海洋潮流能发电、5—7MW等级大功率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高光电转化率太阳能薄膜电池、大型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高性能储能电池等能源动力装备;8—12万立方米以上大型(特大型)空分成套设备、深冷技术装备、半导体照明成套设备、9HA级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配套余热锅炉、新型换热器、水污染治理、海水淡化、先进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高速电机、压缩空气循环制冷技术等节能环保装备。

(六)人工智能领域。依托浙江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CAD&CG)国家重点实验室、之江实验室、阿里巴巴“达摩院”、北京大学工学院杭州未来科技城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加快人工智能领域产学研用全面发展,突破新型人机交互、智能信息检索、语音识别、图像识别和机器视觉、机器深度学习、智能决策控制等关键基础技术。同时,加强机器人、无人机、无人驾驶、虚拟现实、医疗辅助、智能安防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实现智能感知、自主分析和决策。重点发展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推动自然语言理解、计算机视听觉、新型人机交互、智能控制与决策等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研发,加速硬件与软件、内容与终端、应用与服务的一体化整合,打造“软件+硬件+应用+服务”垂直一体化的生态体系。

(七)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领域。加快数据安全隔离与加密、安全中间件、数据备份与恢复等云计算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推动自主可控的工业操作系统应用,加强行业工控系统安全态势感知和安防防护服务能力。促进量子保密通信固网建设、运营业务和量子加密通信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建设北斗GNSS基准站网及北斗定位服务平台。自主开发融合操作系统、应用识别与威胁特征库的高性能安全硬件架构,推动深度业务路由交换网关(DPX)、应用防火墙(FW)、入侵防御系统(IPS)、上网行为管理及流控(UAG)、应用交付(ADX)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撑的信息安全系统产品。

(八)应急产品与服务领域。促进应急应战协同发展,加快军工技术向应急领域转化。重点发展基于自主研发数字集群技术的应急管理与指挥调度平台、应急通信产品、基于数字安防技术的社会安全防控设备、可移动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监测产品与系统、应急电源、综合性应急教育培训平台、基于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的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力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强化对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战略合作、协调、服务的总体安排。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重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健全工作体系,落实单位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上下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保密局、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参与]

(二)统筹发展规划。按照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科学、合理引导资源要素在现有空间区域内合理布局,优化存量、集聚增量,实现集约集聚式发展。积极推进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特色小镇、产业集中区域建设以及示范企业培育,做好项目申报、规划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参与)

(三)强化政策支持。

1.对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属于基础关键领域、前沿科技领域的重大军民融合产业项目,以及完成的军工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核心配套产品研制项目的单位,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综合扶持政策。

2.对获得国家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单位,根据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档次,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的单位(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4.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一类单位、二类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含新审批和重新审批);对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定的一级单位、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含新认定和重新认定);对取得装备承制A类资格、B类资格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含初审和续审)。

5.对获得国际、国内航空领域适航认证企业(包括向具有适航认证的国际、国内企业提供产品的一级供应商资格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6.对军民融合产业类的重点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制造应用项目试点示范、“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等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财政资助。

7.积极引导金融资本、风险资金投资军民融合产业,推动军民融合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保密局、市教育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参与]

(四)完善服务体系。完善“军转民”“民参军”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在政策、资金、政府服务等方面为军工单位和民口单位在承担重点科研生产任务时提供必要的保障,将优势资源及服务向重点军民融合项目聚焦。全面落实市政府与央企军工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扩大与相关军队院校、科研机构、国防科工部门等单位的战略合作,深化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合作内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委、杭州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参与]

(五)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建立重大项目与人才引进联动机制,重点落实高端装备、集成电路、高端专用芯片、智能安防领域人才引进、培育及保障工程。做好军改后全国大量军队高层次专业技术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承接工作,简化军队自主择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手续,允许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发挥杭州军民融合产业园军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改革试点区的作用,在试点园区试行军队高层次技术人才对应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等级试行办法。不断完善军队高层次技术人才政策,引进集聚更多军队高层次技术人才和项目,鼓励各大人才平台加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人才的服务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牵头,市经信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参与)

(六)严格行业监管。严格执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保密资质认定许可管理、军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军品技术标准和军工设备设施管理等规定。做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科研生产许可等属地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各单位严格履行合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责任单位:市保密局牵头,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参与)

本实施意见自2019年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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