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防专利是什么?
1.1 基本概念
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是国家专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国防知识产权状况的重要标志。国防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有关国防事项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属于特殊的专利权(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国防专利是国防科技技术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保证了科研、试验、生产任务,为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1.2 国防专利遵循的条例
国防专利的申请审批主要遵循《国防专利条例》。《国防专利条例》是一部主要针对在国防建设中遇到的专利问题而设置的条令,于2004年11月1日施行。
1.3 申请材料
专利申请登记表;
代理委托书;
保密审查证明;
技术交底材料(同时报送光盘)等。
二、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不同点
一是受理和审查机构不同。普通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由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查,具体工作由国防专利审查中心承担。
二是类型不同。普通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国防专利只有发明一种类型。
三是申请要求不同。国防专利申请有保密要求,即申请国防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是保密的,但绝密级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
四是专利代理要求不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国防专利的,必须委托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指定的34家国防专利代理机构。
三、国防专利与普通专利的相同点
一是国防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与普通发明专利相同。均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是国防专利申请流程与国内专利申请流程基本保持一致。仅材料的准备以及保密措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