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近年来,江苏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主要发展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9件,居全国省区第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达到646家,数量居全国第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江苏经验”在全国示范推广,知识产权助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了积极贡献。去年,在国新办举办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江苏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委书记娄勤俭自豪地把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誉为“江苏营商环境的名片”。
总体上看,《实施意见》突出体现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四组词,为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强调,要构建汇聚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仲裁调解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等在内的立体保护网络,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同时,在司法审判领域,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审结、复杂案件中间判决;在维权服务领域,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维权“周期长”问题。
在保护对象和执法标准上,《实施意见》不区分保护对象,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无差别的执法,并提出要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渠道,保护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务实合作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江苏作为全国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下一步,将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坚持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切实提升保护效能,推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